招生动态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
发布时间:2016-03-15
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定于2016年3月25日至4月1日进行,具体安排为:
注:
(1)遗失初试准考证的考生应于3月20日前提交补发申请发到 YZB@bjmu.edu.cn,申请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补发的准考证在报到时发放。
(2)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时 间 地 点 | 内 容 | 说 明 |
3月25日 8:30-16:30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逸夫教学楼625室 |
①报考资格审查 查验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②提交报考材料 ③缴纳复试费100元 |
港澳台申请制考生、留学生考生需参加报到,缴纳复试费并领取准考证(自带1寸照片1张),与统考复试考生一同参加复试。 |
3月26日17:30-20:30 医学部综合测试 地点:医学部逸夫楼,具体考场安排稍后在医学部研招网公布 |
外语听力、综合素质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入场,准备签字笔、3支以上铅笔、橡皮】 | 进入复试名单的统招考生、港澳台申请制考生和留学生考生全部参加。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
3月25~4月1日 | 各学院安排复试 (须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 |
各学院复试安排请见附件 |
注:
(1)遗失初试准考证的考生应于3月20日前提交补发申请发到 YZB@bjmu.edu.cn,申请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补发的准考证在报到时发放。
(2)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