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4级研究生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24-08-23各位同学,欢迎大家进入北京大学医学部开始新的学习阶段。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及时完成新生报到各项事宜。
1.报到时间:2024年9月2日7:30开始
2.报到地点:各学院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在信息采集完成后,可在迎新系统内查看。系统登录方法:电脑访问apps.bjmu.edu.cn,使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登录后在“服务大厅”--“迎新服务”查看。
报到时需携带: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办未发或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由当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
(3)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报到时还须提交最后学历《毕业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党团组织关系(详细说明见第5点)。
(5)《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新生自愿不迁户口申请表》(详细说明见第6点)。
(6)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到程序:新生报到前,先进行信息录入:电脑访问apps.bjmu.edu.cn,使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登录后在“服务大厅”--“迎新服务”中填写。报到当天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交学院工作人员查验;递交党团组织关系、贷款申请材料(办理助学贷款同学递交)、户口迁移证(户口自愿转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同学办理)等。
报到当日由北京大学医学部西门刷脸或刷身份证进入校园。
住宿说明:在医学部校园内住宿同学,可于8月31日后在“迎新服务”系统中查看住宿楼宇;报到当天持校园一卡通或录取通知书到住宿楼宇一层查询房间号并领取房间钥匙(校园一卡通在报到时由学院发放)。在各临床医院住宿同学,按各临床医院安排执行。
4.学籍信息校对:
学生的个人信息将涉及入学后学籍注册、毕业注册以及毕业档案寄发、户口迁移、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等重要事项,请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修改时间截止为8月30日中午12点。
登录途径:http://yyfw.bjmu.edu.cn→右上角登录(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8位生日) →全部服务→我的学籍应用→核对修改个人信息
注意:
(1)学生逐项认真填写,含统招生、转博生、长学制学生、港澳台研究生、留学生。
(2)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须与身份证件一致,籍贯填写至地级市(区)。
(3)选择“户口是否转入”;“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户口迁移证中“原住址”。
(4)生源地填写至地级市(区):北京市生源写到所在区;入学前未参加过工作者填写参加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入学前参加过工作的,填写学前最后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5)港澳台学生国家地区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
(6)乘车区间:选择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起始站均为北京)。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婚者探望配偶;未婚者探望父母。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
5.党团组织关系: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11家单位的新生党员请到各自学院(医院)党办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如本人携带党员材料,请一并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交至学院(医院)党办,认真审核完毕后交至研究生院。所有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请于9月25日前办理完毕(各学院负责党员转接电话及联系人见附件1)。
教学医院研究生党员请正确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北京大学医学部机关委员会(目标党支部名称见附件2)。持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请于报到当日在教学医院党总支摊位办理。
新生团员转接团组织关系,请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个人保管的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需密封)、已有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照学院团委要求在9月底之前统一交至学院团委。团员档案如已在学生个人档案中,或未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则无需专门办理。(注意:请勿将团员证放入团员档案内)
新生团员线上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在入学报到后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开展,9月底之前需全部完成转接。具体办理要求请查看迎新服务平台-4学生服务-团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说明。
6. 户口迁移证
(1)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含非全日制)和北京地区生源的学生不迁户口。
(2)非北京生源的新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迁入户口。因公安机关对新生入学迁户要求一次性集体迁入,之后不再办理补迁,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
(3)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时需上交《户口迁移证》。户口为京外的,需交《户口迁移证》;户口为京内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需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4)《户口迁移证》上信息必须清晰,如有不清晰项目,请当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严禁个人涂改、添加任何字迹。“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省××市或县。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要注意检查是否盖有当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公章。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左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右上角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5)温馨提醒:《户口迁移证》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要折叠。
户口迁移周期较长,落户完成时间大约在2025年1月,在此期间会影响户口使用及身份证办理。身份证临近有效期的,请在户口办理迁出前及时更换。
注意:报到地点设在各学院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由各学院收齐后,医学部保卫处户籍科到各学院收取。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户籍室位置:学生公寓6号楼102。咨询电话:010-82806006。
7.保险: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为确保我校学生在求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时,本人或家庭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医学部委托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学生开设医疗人寿保险项目,建议学生购买保险作为补充。学生自愿投保。保险种类共计两种:
方案一:升级版方案
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障额度 (人民币) |
年保费 (人民币) |
住院医疗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按合同给付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按照约定比例给予赔付。 |
10万元 |
100元/人/年 |
重大疾病保险 |
105种重疾,首次确认后赔付10万元; 51种轻症,首次确诊后赔付3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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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 |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因疾病(不承担首次投保前已患重疾及轻症)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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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民航飞机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民航飞机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50万元。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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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列车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列车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列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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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轮船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轮船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轮船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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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 |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乘坐客运机动车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机动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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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门诊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符合社保范围内的合理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5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3000元 |
方案二:标准版方案
保障项目 |
保障范围 |
保障额度 (人民币) |
保费 (人民币) |
一年期住院医疗保险 |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按合同给付被保险人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按照约定比例给予赔付。 |
10万元 |
80元/人/年 |
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
105种重疾,首次确认后赔付10万元; 51种轻症,首次确诊后赔付3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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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定期寿险 |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因疾病(不承担首次投保前已患重疾及轻症)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 |
20万元 |
申请和支付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投保并在线支付,投保成功后会收到短信通知。请务必在2024年8月31日24时前在线投保缴费。新生投保请选择“一年期投保入口”。投保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89。
8.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500元/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人1,250元/月。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学生 类型 |
硕士生 |
博士生 |
学术 学位 |
12000元/生/学年 |
无(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参照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发放) |
专业 学位 |
一年级: 推免生、全科医学12000元/生/学年 其他 6000元/生/学年 二年级及以上: 6000元/生/学年 |
8000元/生/学年 |
原则上,留学生和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在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的资助之列。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院网站。
(3)三助:医学部还鼓励各学院为研究生设置“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并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管理、教学的实绩发放“三助”津贴。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发布的公开信息或通过咨询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了解“三助”岗位相关事宜,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4)奖学金:医学部为学业成绩、科研状况、社会活动、创新实践等综合素质突出的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医学部奖学金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提出申请,详见医学部下发的具体通知。
(5)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岗位奖学金体系进行管理,有关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体系的介绍可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学生事务-奖助工作-通知公告)。
(6)助学贷款:校园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能选择其一。
①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准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入学前准备申请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请登陆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xszz.bjmu.edu.cn,查看研究生资助问答中关于校园地贷款内容),报到时到绿色通道咨询校园地贷款事宜。并填写贷款问卷星https://www.wjx.cn/vm/h37spvi.aspx
② 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入学报到前或时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内容填写贷款问卷星https://www.wjx.cn/vm/h37spvi.aspx,报到时在绿色通道处扫描加入贷款群。
③拟申请校园地贷款或者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缴纳学费住宿费,并在开学前在绿色通道里申请暂借款(路径: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大厅-迎新-绿色通道),入学报到时到绿色通道处办理暂借款确认手续。已交学费住宿费同学不需要办理暂借款。
④ 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年总结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为困难生后在本学年内将自动获得研究生困难补助。
联系电话:010-82801214,方老师。
9.缴纳入学费用:
(1)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请参照第4项第(6)条中关于“助学贷款”相关内容办理贷款。
(2)交费方式:学校将提供以下交费方式,并按规定开具学费、住宿费的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费后,可登陆校园支付平台或通过“医信随行”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工行卡扣款(推荐使用):学校暂定于报到日前2个工作日批量扣款,请同学们于报到日前3个工作日24时前将足额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存入工行卡内,住宿费按最高标准1200元预存,体检费按150元预存,学校根据住宿条件进行扣款。请确保存款余额大于应交费总额(至少多存10元),余额不足将导致扣款失败。
网上交费:不同意使用“工行卡扣款”的同学可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支付平台https://fee-443.webvpn.bjmu.edu.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医信随行”APP。输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8位生日)进入“学宿费”模块,按提示完成支付。
自助缴费机交费:机器位于跃进厅一楼扶梯对面,同学们可用工行卡自助交费。
(3)长学制新生请保留本科阶段交费银行卡,未成功提交银行卡号的同学(名单见网页通知),请在8月1日—8月25日期间,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补录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工商银行Ⅰ类账户借记卡)。未完成补录的同学可能会影响后续奖、助学金的发放。
注意:
①如选择“网上交费”方式的同学务必注意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的支付限额问题。
②交费方式数据共享,不会导致重复交费。交费后如已收到扣款短信,但交费状态没有及时更新,请不要再次交费,会造成重复扣款。
③医学部计财处新生交费咨询电话:010-82801308。
④根据医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文件,学生如未按时缴纳学、住宿费,也未办理助学贷款,将影响到学籍注册。
10.新生体检、家医签约及医疗证办理:
2024级新生体检将于9月3日-7日进行,体检地点为医学部医院(体育场北侧),体检注意事项、新生医疗证办理、体检分组、家庭医生签约、麻风腮疫苗等事项具体说明,请见附件3、4。特别提醒:体检当天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写姓名、学号、学院;体检费144.34元,请于8月30日前存入新生学籍信息登记的银行卡内,计财部门将提前扣款,未能完成提前扣款的,将于现场缴费。
请同学务必在8月30日前完成家医签。签约步骤:第一步 关注医学部医院微信公众号“北医部医院微语”;第二步 点击“就医指南”中的“家医签约”;第三步 按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签约信息并提交。
家医签约填写说明:
(1)所有“*”项目为必填项;部分内容为系统默认不需更改,如:常住类型、现住地、街道名、所属派出所、邮政编码、定点医疗单位、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体质指数、腰臀比为系统自动计算,不用更改;
(2)班级:填写学院名即可;
(3)血型、RH阴性:不清楚可选择“不详”;
(4)户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农业”或“非农业”;
(5)所属部门:选择录取“学院”即可;
(6)附件照片需上传身份证正面清晰照片;
(7)签约咨询电话:010-82805824。
11.后勤保障
(1)餐卡(校园卡)充值在学生食堂(跃进厅)一层西侧,也可自行用支付宝充值。
(2)床上用品共15件(含被褥、蚊帐、枕芯枕套枕巾、被罩床单、夏凉被等),530元/套,自愿购买,数量有限;购买点:学生公寓7号楼一层大厅,电话82805035。
12.以下情况取消入学资格:
(1)硕士研究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博士研究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
(4)资格审核中有其他事项不符合条件者。
13.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延期报到并获批准,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申请延期报到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 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身心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2)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3)已怀孕;或于报到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院(部)主管负责人同意,送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第(1)种情况须附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诊断证明;第(2)(3)种情况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病历复印件,并经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认定。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户口、档案等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研究生应于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2周向学院提出恢复入学申请,到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附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检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方能办理入学手续。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应复学年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内不办理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5.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核查办法》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6.请及时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网页的有关通知。http://yjsy.bjmu.edu.cn/zslq/zsdt/index.htm。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