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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6级研究生报到须知

发布时间:2026-08-19

各位同学,欢迎大家进入北京大学医学部开始新的学习阶段。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及时完成新生报到各项事宜。

1. 报到时间:20268318:00开始

2. 报到地点:各学院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在信息采集完成后,可在迎新系统内查看。系统登录方法:电脑访问apps.bjmu.edu.cn,使用统一认证账号登录,用户名为学号,激活及登录方法请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89eEcgwPGqOe9C2ZhelhEg”说明,登录后在“服务大厅”--“迎新服务”查看。

报到时需携带: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办未发或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由当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

3)党团组织关系(详细说明见第5点)。

4)《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详细说明见第6点)。

5)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 报到程序:

新生报到前,先进行信息录入:电脑访问apps.bjmu.edu.cn(登录方法见2报到地点说明),登录后在“服务大厅”--“迎新服务”中填写。报到当天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交学院工作人员查验;递交党团组织关系、贷款申请材料(办理助学贷款同学递交)、户口迁移证(户口自愿转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同学办理)等。

报到当日由北京大学医学部西门刷脸或刷身份证进入校园。

住宿说明:在医学部校园内住宿同学,可于829日在“迎新服务”系统中查看住宿楼宇;报到当天持校园一卡通或录取通知书到住宿楼宇一层查询房间号并领取房间钥匙(校园一卡通在报到时由学院发放)。在各临床医院住宿同学,按各临床医院安排执行,相关问题请联系各临床医院。

4.学籍信息校对:

学生的个人信息将涉及入学后学籍注册、奖学金发放、毕业注册以及毕业档案寄发、户口迁移、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等重要事项,请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填写修改时间截止为830日中午12:00

登录途径:http://yyfw.bjmu.edu.cn→右上角登录(登录方法见2报到地点说明)→学籍管理→我的学籍→核对修改个人信息。

注意:

1)学生逐项认真填写,含统招生、转博生、长学制学生、港澳台研究生、留学生。

2)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须与身份证件一致,籍贯填写至地级市(区)。

3)选择“户口是否转入”;“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户口迁移证中“原住址”。

4)生源地填写至地级市(区):北京市生源写到所在区;入学前未参加过工作者填写参加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入学前参加过工作的,填写学前最后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5)乘车区间:选择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起始站均为北京)。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婚者探望配偶;未婚者探望父母。个人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火车票优惠待遇。

6)招生网站银行卡登记模块已经关闭,尚未登记银行卡的同学,请在学籍系统中登记银行卡信息。

5. 党团组织关系: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11家单位的新生党员请在线上申请党组织关系转接,并联系各自学院(医院)党办办理组织关系转入。如本人携带党员材料,请一并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交至学院(医院)党办,党办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所有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请于925日前办理完毕(各学院负责党员转接电话及联系人见附件1)。

   教学医院研究生党员请在线上申请党组织关系转接,党支部名称与组织编码见附件2。如果有特殊情况,请于报到当日在教学医院党总支服务点咨询办理。

新生团员转接团组织关系,请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个人保管的团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及相关材料,需密封)、已有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照学院团委要求在9月底之前统一交至学院团委。团员档案如已在学生个人档案中,则无需专门办理。(注意:请勿将团员证放入团员档案内)

新生团员线上系统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在入学报到后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开展,9月底之前需全部完成转接。具体办理要求请查看迎新服务平台-4学生服务-团组织关系转移-办理说明。

6. 户口迁移证:

1)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含非全日制)和北京地区生源的学生不迁户口。

2)非北京生源的新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决定是否迁入户口。因公安机关对新生入学迁户要求一次性集体迁入,之后不再办理补迁,请各位同学慎重考虑。

3)户口迁移的学生,报到时需上交《户口迁移证》。户口为京外的,需交《户口迁移证》;户口为京内其他高校学生集体户的,需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4)《户口迁移证》上信息必须清晰,如有不清晰项目,请当地派出所重新打印。《户口迁移证》各项信息严禁个人涂改、添加任何字迹。“出生地及籍贯”要求填写到××省××市或县。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要注意检查是否盖有当地公安局及派出所的公章。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

5)温馨提醒:《户口迁移证》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要折叠。

户口迁移周期较长,落户完成时间大约在20271月,在此期间会影响户口使用及身份证办理。身份证临近有效期的,请在户口办理迁出前及时更换。

注意:报到地点设在各学院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由各学院收齐后,医学部保卫处户籍科到各学院收取。北京大学医学部保卫处户籍室位置:学生公寓6号楼102。咨询电话:010-82806006

7.保险:

   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为确保我校学生在求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时,本人或家庭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医学部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学生开设医疗人寿保险项目,建议学生购买保险作为补充。学生自愿投保。保险方案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方案一

保障项目

保障范围

最高保障额度(人民币)

保费(人民币)

住院医疗保险

学生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新保续保均无等待期限制)在公费医疗医院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学生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保险金。

·公费医疗标准:0元免赔,100%赔付,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标准:0元免赔,50%赔付,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12万元

100//

重大疾病保险

病种数:120种重症,52种轻症。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司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既往症人员正常参保,除已患重疾外,其他无关联性重大疾病正常赔付。

·轻症、重症疾病保额可叠加。

13万元

定期寿险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保司按保额给付保险金。如因意外导致伤残,保司按伤残等级对应赔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全员赔付标准一致。

·意外身故与交通意外身故保额可叠加,最高至60万元。

20万元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飞机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关交通工具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按对应比例赔付保险金,如因导致意外身故,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与交通意外身故保额可叠加至60万元。

40万元

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轨道交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关交通工具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按对应比例赔付保险金,如因导致意外身故,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与交通意外身故保额可叠加至35万元。

15万元

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水上交通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关交通工具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按对应比例赔付保险金,如因导致意外身故,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与交通意外身故保额可叠加至35万元。

15万元

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机动车(含私家车、正规网约车软件内平台车)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相关交通工具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按对应比例赔付保险金,如因导致意外身故,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身故与交通意外身故保额可叠加至35万元。

15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意外事故之日起180日内的医疗费用)。

·赔付标准:0元免赔,100%赔付,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3500

2方案二

保障项目

保障范围

最高保障额度(人民币)

保费(人民币)

住院医疗保险

学生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新保续保均无等待期限制)在公费医疗医院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学生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对其余额按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给付保险金。

·公费医疗标准:0元免赔,100%赔付,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标准:0元免赔,50%赔付,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12万元

80//

重大疾病保险

病种数:120种重症,52种轻症。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司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既往症人员正常参保,除已患重疾外,其他无关联性重大疾病正常赔付。

·轻症、重症疾病保额可叠加。

13万元

定期寿险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保司按保额给付保险金。如因意外导致伤残,保司按伤残等级对应赔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全员赔付标准一致。

20万元

方案特别提示:1.国寿北分方案条款均无等待期,无新保/续保、既往症人群限制。2.保障地域覆盖全国,含外省保障范围内医院。

3)服务保障

为保障学生权益,学生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险业务有任何疑问时均可以拨打国寿北分24H全国热线:010-95519。北大项目服务专线:010-56909551010-5690912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方案一

保障项目

保障范围

最高保障额度(人民币)

保费(人民币)

住院医疗保险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不含乙类和丙类),按照约定给予赔付。

经公费医疗报销后:0免赔,100%比例报销,仅甲类费用;

未经公费医疗报销:在二级以上社保定点公立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0免赔,50%比例报销,仅甲类费用。

12万元

100//

重大疾病保险

105种重疾,初次确认后赔付100%保额;51种轻症,初次确认后赔付30%保额。

13万元

定期寿险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合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万元。

20万元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飞机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民航飞机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60万元。

40万元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列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5万元。

15万元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轮船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轮船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5万元。

15万元

学生在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营运汽车期间导致的意外残疾按比例赔付保额;因乘坐客运机动车导致意外身故的.与寿险保额合并赔付,共计35万元。

15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意外事故之日起180日内的医疗费用,不含乙类和丙类),按照10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3500

2方案二

保障项目

保障范围

最高保障额度(人民币)

保费(人民币)

住院医疗保险

学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公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当地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不含乙类和丙类),按照约定给予赔付。

经公费医疗报销后:0免赔,100%比例报销,仅甲类费用;

未经公费医疗报销:在二级以上社保定点公立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0免赔,50%比例报销,仅甲类费用。

12万元

80//

重大疾病保险

105种重疾,初次确认后赔付100%保额;51种轻症,初次确认后赔付30%保额。

13万元

定期寿险

学生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合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20万元。

20万元

方案特别提示:(1)所有险种均无等待期,无既往症人群限制;(2)指定医院为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公立医院;(3)各险种责任免除内容,以对应条款为准。

3服务保障

为保障学生权益,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开通多种渠道,为参保学生提供相关服务。

①热线电话:当学生对保险业务有任何疑问时均可以拨打中国太平客户24H全国热线:95589,北大专属服务热线:13581555149,人工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

   ②短信通知在办理理赔手续时登记有手机号码的,中国太平将在理赔结束后以短信的形式将简要的理赔结论发送至该手机。

   ③邮件查询在办理理赔手续时登记有电子邮箱的,中国太平将在理赔结束后通过系统自动发送理赔结案通知书到该邮箱,详细列明理赔结论。

【投保操作流程】:

   请有意愿参保的学生于202683124:00前登入北京大学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投保,保险期限自91日起开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使用学号和密码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进入【服务大厅】,点击【学生工作】,选择【学生团体保险】,阅读相关通知及注意事项,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点击【立即投保】,微信扫描页面中的二维码,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即为投保成功)。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成功后系统会发送确认短信到预留的手机号码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付成功即投保成功,91日保险生效时会发送保险生效短信到预留的手机号码上。支付完成后,所选保险方案无法更改。

8. 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人500/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人1,250/月。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学生类型

硕士生

博士生

学术

学位

12000//学年

无(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参照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发放)

专业

学位

一年级:

推免生、全科医学12000//学年

其他 6000//学年

二年级及以上:

 6000//学年

8000//学年

原则上,留学生和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在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的资助之列。具体管理办法参见研究生院网站。

3)三助:医学部还鼓励各学院为研究生设置“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并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管理、教学的实绩发放“三助”津贴。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发布的公开信息或通过咨询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了解“三助”岗位相关事宜,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4)奖学金:医学部为学业成绩、科研状况、社会活动、创新实践等综合素质突出的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医学部奖学金等,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可以提出申请,详见医学部下发的具体通知。

5)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按照岗位奖学金体系进行管理,有关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体系的介绍可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学生事务-奖助工作-通知公告)。

6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只能选择其一。

家庭经济困难准备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在开学报到前或入学一周内登录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北医资助,进入系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申报”。入学前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也通过系统查看研究生资助问答中关于校园地贷款内容或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或关注“北医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咨询。开学后2周内根据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通知进行申请。

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需开学报到前或入学一周内登录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北医资助,进入系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2026-202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申报”。

拟申请校园地贷款或者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住宿费,开学报到时到“绿色通道”处办理贷款确认手续。

828日至920日登录医学部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北医资助,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为困难生后在本学期将自动获得研究生困难补助。

联系电话:010-82801214,方老师。

9.缴纳入学费用:

1)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请参照第8项第(6)条中关于“助学贷款”相关内容办理贷款。

2)交费方式:学校将提供以下交费方式,并按规定开具学费、住宿费的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费后,可登录校园支付平台或通过“医信随行”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

工行卡扣款(推荐使用):学校暂定于报到日前2个工作日批量扣款,请同学们于报到日前3个工作日24时前将足额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存入工行卡内,住宿费按最高标准1200元预存,体检费按130元预存,学校根据住宿条件进行扣款。请确保存款余额大于应交费总额(至少多存10元),余额不足将导致扣款失败。

网上交费:不同意使用“工行卡扣款”的同学可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校园支付平台https://fee.bjmu.edu.cn或扫描右侧二维码,下载“医信随行”APP。输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8位生日)进入“学宿费”模块,按提示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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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学制新生请保留本科阶段交费银行卡,未成功提交银行卡号的同学(名单见网页通知),请在825日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补录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工商银行Ⅰ类账户借记卡)。未完成补录的同学可能会影响后续奖、助学金的发放。

注意:

①如选择“网上交费”方式的同学务必注意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的支付限额问题。

②交费方式数据共享,不会导致重复交费。交费后如已收到扣款短信,但交费状态没有及时更新,请不要再次交费,会造成重复扣款。

③医学部计财处新生交费咨询电话:010-82801308

④根据医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文件,学生如未按时缴纳学、住宿费,也未办理助学贷款,将影响到学籍注册。

10. 新生体检、家医签约及医疗证办理:

        2026级新生请在报到前完成家医签约;新生可自愿自费完成麻腮风/水痘疫苗接种;体检时间为91日、5日、6日,体检地点为医学部跃进厅四层。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分组、家庭医生签约须知、新生疫苗接种通知、体检申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电子就医卡号等事项具体说明,请见附件3456。特别提醒:体检当天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写姓名、学号、学院;体检费129.32元,请于报到日前3个工作日24时前存入新生学籍信息登记的银行卡内,计财部门将提前扣款,未能完成提前扣款的,将于现场自助缴费。

   请同学务必在830日前完成家医签约。签约步骤:第一步 关注医学部医院微信公众号“北医部医院微语”;第二步 点击“就医指南”中的“家医签约”;第三步 按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签约信息并提交。

家医签约填写说明:

1)所有“*”项目为必填项;部分内容为系统默认不需更改,如:常住类型、现住地、街道名、所属派出所、邮政编码、定点医疗单位、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体质指数、腰臀比为系统自动计算,不用更改;

2)班级:填写学院名即可;

3)血型、RH阴性:不清楚可选择“不详”;

4)户别: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农业”或“非农业”;

5)所属部门:选择录取“学院”即可;

6)附件照片需上传身份证正面清晰照片;

7)签约咨询电话:010-82805824

11. 后勤保障:

1)餐卡(校园卡)充值在学生食堂(跃进厅)一层西侧,也可自行用支付宝充值。

2)床上用品共15(含被褥、蚊帐、枕芯枕套枕巾、被罩床单、夏凉被等)530/套,自愿购买,数量有限;购买点:学生公寓7号楼一层大厅,电话:010-82805035

12.以下情况取消入学资格:

1)硕士研究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博士研究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

4)资格审核中有其他事项不符合条件者。

13.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前向所在学院申请延期报到并获批准,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申请延期报到或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 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身心健康检查发现患有疾病,短期可治愈,暂不宜在校学习者;

2)因病请假一个月期满,仍未病愈不能报到者;

3)已怀孕;或于报到前分娩,从报到之日起仍需休产假一个月以上者;

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院(部)主管负责人同意,送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第(1)种情况须附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诊断证明;第(2)(3)种情况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病历复印件,并经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认定。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户口、档案等不转入学校(已转入者退回)。

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研究生应于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2周向学院提出恢复入学申请,到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附医学部医院或医学部医院指定医院(机构)检查合格证明,经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批准,方能办理入学手续。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如本人在应复学年度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提出申请,或通知办理有关手续而无故逾期两周内不办理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5. 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核查办法》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16. 请及时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招生办网页的有关通知。http://yjsy.bjmu.edu.cn/zslq/zsdt/index.htm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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