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动态
关于2016级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2016级拟录取研究生
调档函和
政审表预计于
5月20日以后以挂号信寄出。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拟录取的统招硕士和推荐免试硕士、推免直博生)调档函寄往考生 毕业院校的教育处; 应届硕士毕业生调档函寄往考生 毕业院校的研究生院;录取为硕士的 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录取为申请制博士的 往届硕士毕业生调档函均寄往考生 个人联系地址。
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 6月15日前由毕业学校将填写好的政审表和调档确认函寄回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7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档案不能按时寄到的学校请在调档确认函上注明具体寄达日期); 往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档案应由档案保管单位于 6月15日前与政审表一同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研招办将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于 6月20日以后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应于 7月5日前将政审表和个人档案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在 资格复审合格后,研招办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不转档的考生、北京大学医学部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转博考生无需调档函,请自行在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左下方表格下载中下载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学院)填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6月15日前统一交医学部研招办。
定向不转档的考生(含硕士、博士)应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应写明“ 同意该考生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脱产学习三年,学习期间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此证明与政审表一同于 6月15日前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个人联系地址为外埠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采用邮局挂号信形式寄发至个人,个人联系地址为北京地区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律自取,自取时间请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外埠考生如需更改个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申请自取,请于 5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准考证号和新的个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标明申请录取通知书自取)发传真至010-82805630提出申请,过时将不予更改。
档案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拟录取的统招硕士和推荐免试硕士、推免直博生)调档函寄往考生 毕业院校的教育处; 应届硕士毕业生调档函寄往考生 毕业院校的研究生院;录取为硕士的 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录取为申请制博士的 往届硕士毕业生调档函均寄往考生 个人联系地址。
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 6月15日前由毕业学校将填写好的政审表和调档确认函寄回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7月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档案不能按时寄到的学校请在调档确认函上注明具体寄达日期); 往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档案应由档案保管单位于 6月15日前与政审表一同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研招办将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于 6月20日以后开始寄发录取通知书。
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应于 7月5日前将政审表和个人档案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在 资格复审合格后,研招办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不转档的考生、北京大学医学部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转博考生无需调档函,请自行在医学部研究生院主页左下方表格下载中下载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学院)填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6月15日前统一交医学部研招办。
定向不转档的考生(含硕士、博士)应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内容应写明“ 同意该考生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脱产学习三年,学习期间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此证明与政审表一同于 6月15日前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招办。
个人联系地址为外埠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采用邮局挂号信形式寄发至个人,个人联系地址为北京地区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一律自取,自取时间请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外埠考生如需更改个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申请自取,请于 5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写明准考证号和新的个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标明申请录取通知书自取)发传真至010-82805630提出申请,过时将不予更改。
档案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