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和证件
研究生学历证明书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17研究生毕业、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书:包含姓名、学号、专业、学院、毕业时间、学历层次、联系电话、丢失原因,写明:要求申领“学历证明书”并本人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证书同版本人照片一张,如没有则提供其他小2寸证件照1张。
若委托他人办理另附如下材料:
①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签字)。
②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以上材料交到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30办公室,学历证明书办理完成后研究生院通知本人领取,办理周期约需一周。若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8280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