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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医学部研究生后续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各学院、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本学期后续教学安排和加强教学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北京大学研究生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进一步对本学期医学部研究生后续教学工作做出如下具体的调整和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和考核时间调整

2022年1月6日(17周周四)结束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2022年1月7日(17周周五)学生放寒假,请各课程负责人统筹调整后续教学内容、进度及课程考核安排。2022年1月1日元旦(周六)为国家法定节日,不安排全校性考试。

二、对于因学校调整教学安排,确有困难,需要退课的同学,本学期增设一次退课机会,退课的课程成绩记“W”,并在成绩单中如实体现。请各学院老师协助审核学生申请,退课时间截至11月30日(周二)12点,逾期不再办理。已经结束的课程不允许退课。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同意→任课教师同意→开课学院批准。

  三、各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应统一安排。

  四、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拟定,由教研室(专业)主任或院、系(所、中心)主管院长(主任)审定,应做到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

  五、成绩评定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课程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期中考试、作业、考勤等)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任课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并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按时将成绩录入系统。

  六、各单位主管院长应重视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对研究生进行考风教育。对于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者,经查确属的,按《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考试与考核纪律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七、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缓考学生不单独安排考试,获准缓考的研究生须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擅自缺考者,成绩以F计。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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