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培养
关于2019年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资格考试是保证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办法》,现将2019年直博生资格考试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6级、2017级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申请审批程序
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给本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本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合格,主管院长(主任)批准;同时,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博士资格考试”→“博士资格考试申请管理”模块申请。
1. 一篇与研究领域有关的文献综述及其英文摘要(不得少于500个单词);
2. 一份本人在医学部学习课程成绩单(网上下载);
3. 《北京大学医学部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情况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文件管理”模块下载)。
三、时间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份直博生资格考试安排,电子版发送至tsgs@bjmu.edu.cn,提交时间至少早于考试时间的5个工作日
4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资格考试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及资格考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资格考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sgs@bjmu.edu.cn;
材料提交前,请各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博士资格考试”模块,录入相关成绩和结果。
四、注意事项
1.资格考试是直接攻读/硕博连读医学科学(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分流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资格考试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
2.研究生在第四学期4月30日前通过资格考试者,在第三学年转入博士阶段;在第六学期4月30日前通过资格考试者,在第四学年转入博士阶段;逾期未考者,按不合格处理。
3.资格考试未通过者,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