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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

关于公布2024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第二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各学院、医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北医〔2024〕部研字92号)和《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资助办法>的通知》(北医〔2016〕部研字31号),经院系选拔,研究生院审核,决定给予廖云丹同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资助(详细信息见附件)。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万元。

请拟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按相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受资助研究生应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规定》办理短期出国学习手续。

二、派出离校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之前。

三、资助范围:

1.一次性往返机票费;

2.签证费;

3.住宿费。

受资助学生在完成短期出国研究项目后,应按期回国完成学业。回国后2周内,持任务批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盖章页、往返机票及其发票、登机牌、签证费发票、住宿费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评估表》,由对方导师填写的在外研究评估表,在外研究学习期间的总结(按照模板不少于3000字,并发电子版到tsgs@bjmu.edu.cn)到各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手续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

四、办理完报到手续之后,研究生院将确定的额度通过计财处拨至学生所在学院,并将资助额度通知学院。学生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评估表》、短期出访批件及相关票据办理报销。

五、受资助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1.未按派出有效期成行;

2.未按规定办理短期出访手续;

3.逾期未归;

4.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5.评估不合格;

6.不符合《“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资助办法》(北医〔2016〕部研字31号)的内容。


附件:2024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第二批)资助名单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4年7月5日



附件

2024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研究项目”(第二批)资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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