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
关于公布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北医〔2019〕部研字233号
各学院、医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北医〔2019〕部研字39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北医〔2016〕部研字32号)的内容,经院系选拔,研究生院审核与组织评审,决定给予郑韵婷等4名同学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名单见附件)。
请拟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按相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受资助研究生应按《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规定》(北医〔2019〕部研字196号)办理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手续。
二、派出截止期限为2020年3月31日。
三、资助范围:
1.一次性往返机票费;
2.签证费;
3.会议注册费;
四、资助额度:
本人在会议中做大会发言或分组报告者,按照资助范围内的实际发生费用资助,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次;
本人在会议中做壁报(poster)展示汇报发言者,按照资助范围内的实际发生费用一半资助,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五、受资助学生在完成学术交流之后,应按期回国。回国后2周内,持任务批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盖章页、往返机票及其发票、登机牌、会议注册费发票、签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院系导师出具意见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评估表》原件到各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手续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同时,将参会心得(按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文件下载-心得模板”)发送至tsgs@bjmu.edu.cn,心得不少于2000字。
六、学生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评估表》,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批件及相关票据到医学部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七、受资助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1.未成行;
2.参会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3.未按规定办理短期出访手续;
4.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5.不符合相关资助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附件: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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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前往国家/地区 |
会议名称(中文) |
会议时间 |
发言类型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1811110167 |
郑韵婷 |
女 |
泰国 |
玛希隆王子奖大会 |
2020.1.28- 2020.2.2 |
Poster |
2 |
公共卫生学院 |
1711110140 |
樊俊宁 |
女 |
法国 |
衰弱与肌少症国际会议 |
2020.3.11-2020.3.13 |
Oral |
3 |
护理学院 |
1711210243 |
马晓晓 |
女 |
英国 |
国际癌症护理会议 |
2020.3.29-2020.4.1 |
Oral |
4 |
第一临床学院 |
1711110227 |
孙凌月 |
女 |
瑞士 |
第九届曲霉病和毛霉病进展大会 |
2020.2. 27-2020.2.29 |
Pos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