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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

关于公布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北医〔2019〕部研字233号

各学院、医院: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通知》(北医〔2019〕部研字39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北医〔2016〕部研字32号)的内容,经院系选拔,研究生院审核与组织评审,决定给予郑韵婷等4名同学国际学术交流资助(名单见附件)。

  请拟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按相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受资助研究生应按《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出国(境)规定》(北医〔2019〕部研字196号)办理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手续。

   二、派出截止期限为2020年3月31日。

   三、资助范围:

  1.一次性往返机票费;

  2.签证费;

  3.会议注册费;

  四、资助额度:

  本人在会议中做大会发言或分组报告者,按照资助范围内的实际发生费用资助,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人/次;

  本人在会议中做壁报(poster)展示汇报发言者,按照资助范围内的实际发生费用一半资助,资助额度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次。

  五、受资助学生在完成学术交流之后,应按期回国。回国后2周内,持任务批件、护照签证及出入境盖章页、往返机票及其发票、登机牌、会议注册费发票、签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院系导师出具意见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评估表》原件到各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手续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同时,将参会心得(按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文件下载-心得模板”)发送至tsgs@bjmu.edu.cn,心得不少于2000字。

  六、学生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评估表》,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批件及相关票据到医学部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七、受资助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1.未成行;

  2.参会情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3.未按规定办理短期出访手续;

  4.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5.不符合相关资助办法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附件: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2019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第四批)资助名单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性别

前往国家/地区

会议名称(中文)

会议时间

发言类型

1

公共卫生学院

1811110167

郑韵婷

泰国

玛希隆王子奖大会

2020.1.28- 2020.2.2

Poster

2

公共卫生学院

1711110140

樊俊宁

法国

衰弱与肌少症国际会议

2020.3.11-2020.3.13

Oral

3

护理学院

1711210243

马晓晓

英国

国际癌症护理会议

2020.3.29-2020.4.1

Oral

4

第一临床学院

1711110227

孙凌月

瑞士

第九届曲霉病和毛霉病进展大会

2020.2. 27-2020.2.29

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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